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行政诉讼从案件受理、审理、裁判到执行,均属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范围。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在监督理念、监督任务和目标、监督手段和方式等方面均有创新。最高人民检察院以行政检察三大基本案件类型为基础,选取了十件典型案例同步向社会发布,体现了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探索,为帮助广大行政检察人员更好运用修订后的规则提供示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