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2年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吗?答: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