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法上的战时概念,从报纸期刊到警务实践,其外延在规范演进中有扩大化的趋势。需要从认定标准的维度,根据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原则对“战时”概念予以厘定和规制。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因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进入的“应急状态”取代“战时状态”,明确规定“战时”应包括特别重大疫情等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