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全国统筹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客观要求,其关键在于理顺央地关系、化解央地矛盾。当前省级统筹模式中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政策事权中的地方平均工资导致地区不公、管理事权中的属地管理体制导致央地博弈、地区间支出责任不均衡且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压力等。本文认为,全国统筹的本质含义是确立中央社会保障事项,核心目标是统一政策事权、实现筹资公平和待遇公平。在改革措施方面,应确立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通过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结构改革和参量改革等措施系统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推进时要注意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全国统筹目标与过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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