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前世界已进入信息全面渗透、数据跨界融合、产业加速创新、科技引领发展的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因其快速增长、规模庞大潜力巨大成为新动力。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是数据,为了规范并发掘数据资源潜在经济效益的市场行为,保障数据价值提升的同时实现合规与安全共享,监管部门亟需建立数据监管范式,构建与之匹配的监管体系与能力,最终实现数字化转型下的政府、社会、个人等行为活动的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