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明确,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两年以来,各地加快出台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门政策文件,明确改建范围、条件、要求、流程等内容,市场上也已经开始供应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本文选取上海、厦门两个典型城市作为研究案例,研究其改建政策制定情况、落地项目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