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格律文化的传承格律文化是诗歌的魂,诗歌被真正注入灵魂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文化普及率的提高,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作品逐渐从维护封建统治的附庸地位之中解放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不仅如此,当时的文人将文学的关注点放在“文字”本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文字的声韵研究。诗歌的创作摆脱了对乐律美的依附,从而转向对声律美的追求,这已经成为必然之势。南齐永明时期,周颙的《四声切韵》提出文字有平、上、去、入四声。南齐文学家沈约与谢朓又在《四声切韵》的基础上对古体五言诗提出“四声八病”之说。“四声八病”之说对古体诗向格律诗的转变起了重要的作用,它使诗人有了掌握和运用格律的自觉意识。因二人生活在南齐永明年间,后人称此诗体为“永明体”,也称“新体诗”,其主要特征是讲究声律和对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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