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化疗造成的卵巢功能损害是不可忽视的,但化疗对卵巢功能影响的机制尚未完全阐明。不同的化疗药物因其作用方式不同,对卵巢的影响方式也不同。化疗可致月经异常、短暂闭经、卵巢功能早衰甚至永久性闭经。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月经恢复的患者均能获得妊娠机会,但恢复月经不代表恢复生育能力。化疗后妊娠期并发症和围生儿不良结局并未明显增加。妊娠率和月经恢复情况是最直观的卵巢功能评价指标,近年来抗苗勒管激素(AMH)成为预估化疗后卵巢功能的重要指标,年龄也是卵巢储备的重要预测因子。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 RHa)对化疗中卵巢的保护作用仍存争议,不能作为保护卵巢功能的方法推荐。因此临床肿瘤医师在面对肿瘤患者时应不仅仅关注肿瘤的治疗问题,还应积极应对治疗带来的生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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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