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职院校开设的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基础课的考核方式存在着考核内容与比例设置不合理、考核主体单一、缺少过程性考核和实践考核,对基础课考核方式的改革应当坚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的作用、坚持以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为核心,在具体的考核建议方面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统一、坚持理论知识的考核与学生的实际表现相统一、坚持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统一,建立起全面的综合的考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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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泰山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