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实的律师业界,弥漫着"吨位决定地位,银两决定分量"的实用主义规则。无论开办律所,还是律师个人执业,创收多的自然就是大所,收费高的当然便是大腕,在社会公众的眼里,也以律所的创收和个人的业务量来论英雄。能否赚钱,似乎成了律师执业的第一道风向标。曾几何时,我们不再那么鄙视"铜臭",取而代之的是"盈利是律所能否生存的先决条件"的铁定规律,诚然,律师不赚钱,都去喝西北风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来临的时代,具有前赡性的年轻律师或担心未来会被人工智能所取代的业界先驱者,纷纷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