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行政管理模式的转变和发展使行政协议在国家行政中的地位变得日益突出,随着行政协议在实务中的广泛应用,协议纠纷的案件也与日俱增。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将行政诉讼作为行政协议的救济渠道。然而目前我国行政协议纠纷的司法救济无论是在立法上亦或是在实务操作中均不完善,其理论研究上均缺乏系统性。从行政协议的概念界定出发,分析我国行政协议纠纷的类型及司法救济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筑牢我国行政协议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