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规范新建居住(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 m2、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 m2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20 m2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