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大考,也是对我国社会公共卫生体系"免疫力"的检验。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全面防控过程中,凸显出缺乏法治思维、应急法律体系不协调、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三大方面的法治化不足问题。鉴于此,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需要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应急法律体系完善、完善应急处置具体机制,构建社会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化应对框架。只有从思维到法律构架再到具体机制全面覆盖,才能依法、有序、有效防控疫情,推动突发公共卫生应对的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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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