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和香港、澳门2个特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随着CEPA的实施和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泛珠三角地区合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为了探索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我们从本期起开辟“泛珠论坛”专栏,希望广大作者就泛珠三角区域发展问题源源惠稿、出谋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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