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前签字制度是医疗服务合同成立的前提,反映了人权精神对医疗制度的影响,既尊重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自决权,也有利于医疗风险的合理分担。但目前该制度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包括不适当地设定了患方的主体地位和决定权、签字主体范围模糊不定、术前签字时间无准确规定等,这些都可能影响到医师救治行为的顺利开展。应尽快通过立法对术前签字制度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