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高统筹层次是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和改革的大方向。在历经县市与行业统筹并存、省级统筹、中央调剂几个阶段后,2022年我国开始正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此前的中央调剂制度初步确立了中央政府在调剂养老保险基金余缺中的地位和央地政府的职责分担格局,为全国统筹积累了经验。在此基础上,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还需在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及待遇给付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划分,构建系统性的全国统筹工作格局,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最大效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