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统字[2020]9号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省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已经3月30日省统计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3月31日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