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并不乏实践先例,在如今多元化解纠纷政策全面推广的背景下,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的律师调解制度应运而生。律师调解制度的建立有其必然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然而律师长久以来的诉讼思维与调解思维冲突与融合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律师调解制度作为新兴的律师制度和调解制度,还需不断探索,文章通过分析律师思维的更新和冲突原因,提出律师调解制度对律师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