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案对律师的处罚,引发了关于IPO业务中律师勤勉尽责义务的讨论。从学理上看,律师勤勉尽责义务应当围绕律师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来设定,并且在现阶段应当特别注重通过市场实践的积累在动态中完善;从实践上看,可以通过总结行政处罚案例,提炼出一般性工作程序与重要事项清单。最后,为更好地应对复杂情形,并通过中介机构间的博弈自发形成义务边界,文章尝试从专业性、管理关系以及程序性等角度为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义务的配置及“理性人”的“理性”程度提供几个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