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贫困问题与人权密切相关,这是因为贫困必然是实现和享有人权的最大障碍,一个国家理应根据本国国情采取积极的制度和措施来消除贫困,保障人人有权共享发展成果。我国坚持消除贫困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但西方自由主义的人权理论则对此存有争议。自由主义的人权观在消除贫困方面存在减贫意愿、能力和实践的缺陷,无法真正解决贫困问题,终究不能有效地保障其公民发展的基本人权。我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消除贫困的国家政策合乎国际人权法框架,在消除贫困工作中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促进全国人民减贫脱贫,真正保证了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中国的消除贫困实践符合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丰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和中国历史传统在实践中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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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