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问题的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显然,要成为注册商标,首先就应当具备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性质,此即商标的显著性,亦是商标的本质特征。在商标的诸多构成要素中,三维标志是指能够通过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