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8月16日,北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因收储废机油造成土壤污染的闫某、邹某等6人,被判决赔偿污染环境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85386.6元以及土壤修复费,共计12.9万元。其中闫某、邹某二人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北京日报》报道,邹某等5人先后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汽车修理店、摩托车修理店收购废机油,贮存在承租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