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率先畅通“大湾区循环”对于我国打造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先行示范意义。经济循环的本质是要素流动,人员流动的难度最大,相对于个人所得税“港人港税”“澳人澳税”等大力度改革,粤港澳三地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相对滞后,成为制约湾区互联互通的突出障碍。本文首先比较粤港澳三地的社保体系和社保费率,然后考察粤港澳大湾区社保制度衔接问题,当前主要存在待遇差异、重复缴费、社保不可携、汇率风险等问题。最后借鉴欧盟的累积原则、可输出原则、工作地原则、不歧视原则等经验,提出从三个方面同步推进大湾区社保衔接改革:建立常态化社保信息交流及互认平台,实现湾区内社保体系互联互通;大力促进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展,缓解第一支柱的缴费压力;推进商业保险跨境市场联通,降低市场化人身保险的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