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有关单位:微小卫星具有研制发射周期短,投入成本相对较低,组网运行可发挥集成效益等特点,发展规模和速度不断增大,已成为当前航天热点领域。为引导微小卫星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现行航天活动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微小卫星的科研生产、发射申报、安全管理等方面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微小卫星发展应有益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建设,不断创新,拓展应用领域,提高应用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本通知涉及的微小卫星是指质量1000公斤及以下,在轨(含亚轨道)开展通信、导航、遥感、空间科学、技术试验及其他特定任务的航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