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11月1日深圳国六排放标准开始实施。自11月1日(含)起,在深圳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自2018年12月31日(含)起,在深圳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对于政策实施前已购置或外地转出的轻型国Ⅴ车辆设置2个月的办理缓冲期;对于珠三角地区内的轻型国Ⅴ车辆设置2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