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立法并不是从法理的角度看待立法质量,而是从欧盟立法者必须尊重的立法原则和受约束的条件来看待这个问题。从欧盟立法过程来看,欧盟立法是一个分散和扩散的过程,涉及许多立法者和程序,并受到司法审查的一系列限制。在学术界提出三种竞争的立法模型,以解释欧盟的立法过程,并试图用民主的术语对这些模型进行证成,但是每一个模型又不能够充分或者适当的解释民主合法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哈贝马斯的程序/协商模型,可以在不同条件下分析欧盟立法的民主意志形成过程,从而维护立法结果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