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境”和“肌理”是翁方纲诗学的核心概念。他用“事境”理论完成了“诗中有人”,以补救渔洋神韵在面对学问因素时出现的趋同;又用“肌理”理论完成“诗中有我”,消解了“事境”带来的新的趋同危机。他强调杜诗肌理之“显”,“情境虚实之乘承”的结构指向的是“有迹”,于是“发露”正可以表现诗歌的“细肌密理”。而同时又要求于笋缝处“消纳”诗歌的“色相”痕迹,使得整首诗达成“无迹”。诗歌的“发露”最终归于“蕴藉”,且直接关联到黄庭坚对杜诗精诣的传承,翁方纲完成了对宋诗“发露”价值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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