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法律对于共同饮酒致人损害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共同饮酒的性质和共同饮酒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拥有着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难以避免。本文重点介绍共饮行为的性质,注意义务的来源以及共饮者先前的行为表现,并对强行灌酒、陪同饮酒以及酒席的组织者应该尽到的注意义务予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