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关于“实行阶段性困难行业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的规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兑现指南》,现予以公告。特此公告。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