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治教是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途径。然而在实践中对于依法治教的消极态度和消极行为却普遍存在,主要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社会民众对于教育法律的忽视和违反。虽然从表面看来,造成消极依法治教的局面是由于教育法律的政治地位较低以及政府、社会投入不足,民众法律意识淡薄,但是如果从文化角度剖析,便会发现在这些制度表征的背后隐藏着更深的社会文化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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