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随着医学模式逐渐升级,居民生活水平也得以进一步改善,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医疗资源、服务的需求日趋增长。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可以有效的节省公共卫生资源,弥补专业医疗机构病床的相对不足,有利于降低医疗费用从而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良好的家庭医疗服务。但是,家庭病床在方便人民群众的同时也对卫生资源和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旨在了解天津市医院护士对提供家庭病床的意愿性,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以求为家庭病床的服务提供可行性建议。方法自制调查问卷,从护理人员构成、专职程度、教育程度、对家庭病床护理的认识等方面对天津市各级医院护士进行关于提供家庭病床意愿性的调查,并分析其影响因素。结果共发放问卷94份,回收有效问卷86分,有效回收率91.5%。结论在被调查的天津市各级医院护士中,家庭病床知晓率为79.1%。被调查者中认为应该开展家庭病床的占82.6%,而愿意提供家庭病床的护士占总调查人数的94.2%。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护士的年龄、学历、医院等级、职称等。其中,提供家庭病床的意愿性随着医院的等级而降低,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的护士更愿意为患者提供家庭病床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