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和性质一直存在诸多分歧,其中,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之间的冲突和调适乃是正确定位检察权的基本问题。随着监察委员会改革的推进,中国面临修宪的契机,在修宪过程中,将检察权予以重构,剥离职务犯罪侦查权,从而将检察权定位于为保障和实现公共利益而设置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系列权力,有助于消解关于检察权的分歧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