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信托业务分类监管新政措施,需要结合近年来信托业转型发展实践理解其发生背景,从信托法维度审视信托业务分类监管新政的内在逻辑,探讨其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理论难题和技术挑战,并着眼于信托业监管体系优化视角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在充分总结监管经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2023年3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信托业务进行了重新分类并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要求信托公司回归受托人定位,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履行受托责任,以期促进信托业务回归本源、推动信托业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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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