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2月完成了《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这是一次针对“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经验的专项修改,对于其他众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未能兼顾。在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宏观视野下,至少以下11个重要议题都应当及时纳入修法议程,包括“案多人少”的应对、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在实施中的协调与对接、民事诉讼当事人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民事裁判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民事执行立法进展与执行制度的完善、民事诉讼保障程序的完善、在线诉讼制度的完善、审级制度与再审制度的完善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等。遵循体系化思维对民事诉讼法诸多亟待修改的问题一揽子解决,在现阶段既可以先分别立法或修法、然后汇编成民事诉讼法典,也可以统筹谋划民事诉讼法典的一次性编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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