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确定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0月公布的《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超大特大城市19个,其中超大城市8个,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