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是公安院校办学的核心任务。公安院校按照《国标》的要求,在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法律教学过程中建设能级体系,能够充分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学生明确自身法律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状况和努力方向,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实战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深化公安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提供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