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背景材料:"过头税"是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过度征收税费的俗称,一是时间上的过头,把来年、后年甚至是以后更多年份的税收提前收了上来;二是幅度上的过头,收一些不该收的税,或者提高税率、随意罚款等。近年来,在税收任务的压力下,不少地方接连曝出"过头税费"情况。2012年11月河北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诸多中小企业被国税局列入约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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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山东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