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2年以来,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持续深化,2021年已经完成阶段性任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50%的村集体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上,超过30%的村集体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但同时,不少地区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还面临着如发展模式选择有限、各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能力偏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