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企业以"事后救济为主"的传统合同管理模式存在弊端,而构建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管理体系应成为现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新模式。通过转变合同管理模式为实际工程项目带来了许多积极影响,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为企业的平稳运行及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