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伊格尔顿在《文学事件》一著中引入、重释了"家族相似"理论。他挑选出文学的虚构性、道德性、语言性、非实用性与规范性等五种家族相似特征,并强调它们均非文学的充要条件,家族相似的交叉、动态、自我解构等特色值得关注。上述重释与定位有助于准确把握伊格尔顿文学观的"常"与"变"——与多年之前的相关论述相比,虽然其侧重点有变,但它并未为"本质"招魂,更未在根本立场上从"反本质主义"转向"本质主义"。

  • 单位
    福建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