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初公共行政现代性追寻与道德化趋势的耦合,赋予了行政伦理建设更深厚的价值合理性基础。行政伦理的价值是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的统一,前者表现为效率价值与管理价值,它发挥着“隐形制度”的约束与管理功能,是行政主体“自由裁量权”的价值准则;后者表现在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性质及其内含的公平正义的价值上。公共行政的目的性价值彰显,是公共行政摆脱现代性危机、进行合法性重建的实现方式。行政伦理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相互表征、相互澄明,并仰赖于特定的价值情境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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