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年整治行动的结束,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民参与不充分、长效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仍然是新阶段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掣肘。基于规范激活理论,论证村规民约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作用,并以贵州省H县为例,考察村规民约在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面临的困境,最后从强化规约效力、确保内容合理有效、保障执行落实等方面提出完善环境整治村规民约、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