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恰当处理将会成为我国在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贸易竞争中获取优势的重要武器。现有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主要由WTO和FTA的争端解决程序构成。WTO争端解决机制经多年发展,在处理与TRIPS的解释和适用有关的争端上已经较为成熟,后TRIPS时代FTA将成为主流,但其争端解决机制相较于WTO并不完备。缺乏独立的争端解决机构、缺乏履行监督机制、难以充分保障发展中国家利益、知识产权章节的具体内容可能排除FTA管辖等问题较为普遍,导致在后TRIPS时代TRIPS-Plus的语境下FTA难以应对未来更繁重的争端解决方面的压力。因此,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亟需从三方面完善:构建FTA中更为实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重视提升中国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话语权,为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