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75号公告,《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山西省固体废物的生产、运输、储存、利用等作出规定,将对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