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中国分税制思想肇始于晚清,发展于民国,是中国传统集权财政思想向近代财政分权思想转型的标志。晚清时期,部臣疆吏对税收划分标准和地方税分级展开了讨论;北洋政府时期,政学两界的讨论将税收划分深入到支出责任的划分,并提出将田赋划为地方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分税制思想从税收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深入到事权划分,并延伸到分税制制度类型及补助金制度的讨论。在这个过程中,税收划分标准从五花八门到渐趋统一,地方财政从省县不分到各自独立。可以说,近代分税制思想为近代中国分税制立法与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