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灵泉寺唐代题记是河朔割据藩镇推行了两税法的重要实证史料,印证了相关史籍关于两税之夏税五月提前征收的记载,反映了县令躬亲两税征收的事实。河朔割据藩镇在建中元年(780年)与唐王朝控制下的其他地区同步推行了两税法,但它们对两税法的推行和实施是不完整和有限度的,这是割据藩镇对唐朝廷兼具依存与离心倾向关系矛盾地位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