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学是公安院校的法律基础课程,不仅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也是公安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德法兼修的理念培养、民事纠纷的调处、行(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都离不开民法。在德法兼修的要求下民法学课程的课时安排、授课内容、考核方式都面临挑战。因此公安院校必须重构民法学课程体系,以区别于普通法学专业的民法学体系安排,实现"学科交叉,专业融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 单位
    河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