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创新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各种类型的风险产生,因此金融创新离不开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在于多层次的监管,这包括金融监管与刑事制裁。有效的金融政策和合适的监管方式有助于金融创新的推动,也能体现金融刑法的机能。国家在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以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和稳定时,必然需要依靠法律,包括发挥刑法的最后保障作用来保证金融政策的实施,但刑法介入金融创新活动时应保持理性。关键点在于,厘清新型金融形态和金融犯罪的界限,在惩治金融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金融创新与保障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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