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四位朝野法律人士同堂演说,向社会宣扬个人和所在机构的法治理念。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演讲,更是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每年1月份的第二个周一下午,香港司法机构都会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在香港读书的这些年,每逢11月中下旬的时候,我都会如期收到终审法院的电子邮件,邀请出席观礼。但由于各种原因而未有一次成行,感觉甚是遗憾。据说,在大部分普通法国家,每一个法律年都要举行开启典礼。如每年的10月1日,英国法院的米迦勒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