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2018年刑诉法对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被告人上诉问题和检察机关抗诉问题没有给予明确规定,但被告人的上诉权无疑应当予以肯定。同时,应当禁止此类案件中检察机关"反制型"抗诉的做法,当且仅当被告人非自愿、不真实地认罪认罚,法院错误或无故未采纳量刑建议,裁判后出现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时,检察机关方可提起抗诉。此外,应积极探索规制被告人"技术性上诉"、提高量刑建议质量等措施,以降低案件上诉率和抗诉率。